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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讲堂 | 武昌首义学院法学应用研究院院长李涛分享《民商事法律思维下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024年7月25日下午,“今天大讲堂”在今天律师楼4楼会议室如期开展。本次大讲堂由武昌首义学院法学应用研究院院长李涛分享《民商事法律思维下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本次讲座由管理合伙人陈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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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陈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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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李  涛

李院长主要从写看得懂的文书、写有内容的文书、知己知彼百写不殆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

讲座伊始,李院长指出:文学不等于文书。文书是格子里的舞蹈,格式化的法律文书虽然画好了一个个的格子,但在这每一个格子中,可以跳出美好的舞蹈。想写好法律文书,就需要掌握相应的思维和技巧,要多看、多说、多写,并且要用心写,由此引出了本场讲座的内容。

讲座的第一部分,李院长通过个小段子进行引入,提到要写看得懂的文书。而看得懂的文书,根据李院长的解释即“直接明了,清晰易懂”,李院长认为,尽管文书的特点只有这八个字,但要做到一篇文书能够让人看得懂仍然得具备格式正确、语言规范、表意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等要求,切勿将文书当做文学。

第二部分,李院长指出要写有内容的文书。所谓的有内容的文书,在李院长看来即“有理有据、言之有证”,他运用自身曾经写法律文书的例子,提炼出写有内容文书的诀窍即“善用法律、巧用三段论”。同时,李院长还通过使用法官视角来讲述法官喜欢何种文书,并具体教导各种文书的写作方法,还要求各位律师朋友们善于学习新的法律,知悉最新法律变动,为自己充电,从而提高自己文书的“理”。

而到了此次大讲堂的最后一部分,李院长提出除了要注重文书的内容和格式,还应当“知己知彼,百写不殆”。李院长讲到法律文书是针对法律人的文书,而法律人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仲裁员、法务工作者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角色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也存在差异从而会导致其所期望看到的文书不同。由于此次是面向律师工作的文书写作,所以李院长结合过往的工作经验,着重讲述了法官思维和仲裁员思维,明确了作为法官和仲裁员期望看到何种文书来为大家作为参照,同时通过具体案例来解读不受法官和仲裁员所青睐的文书,为我所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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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场景

李院长讲述完毕后,观众席掌声雷动,不时有观众赞叹此次大讲堂收获颇丰。

最后由我所管理合伙人陈菲律师进行总结,她提到法律文书是我们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专业能力的直接体现,是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一份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表达准确的法律文书,能够充分展示写作者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素养,其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律服务的整体效果和客户满意度。同时陈菲律师也提出了对在场学习的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未来能写出满意文书,提高自己服务质量的殷切希望。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在场的听讲律师纷纷表示在日后将会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技能,认真对待每一份文书的撰写从而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整体效果和客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