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337次
法律援助
2024年1月23日至24日,一篇《法援介入护成长 尽心尽责获好评》信息被“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湖北日报客户端”、“十堰司法行政官网”等媒介相继宣传报道。报道内容主要讲述了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为十堰竹溪县城一名未成年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后受到其父亲赠送锦旗表示感谢的故事。
“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给我娃提供的帮助……”近日,百里之外的左某专程从县城赶到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两面锦旗,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儿子小左提供法律援助表示由衷感谢。
原来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小左2023年7月因涉嫌抢劫罪被某县公安局机关拘留,同年9月被执行逮捕,因其系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检察院指定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援助,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律援助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10月23日向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发出《指派通知书》,由该所的王龙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指派律师拿到案件资料,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检察官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案情,并驱车百里赶到县检察院调取案卷,仔细查阅案件证据材料,积极和小左父亲见面沟通。在通过阅卷、走访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小左,并认真细致的为小左分析了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律师的教育感化下,小左认真悔过,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了解,小左在9岁时父母离婚,由父亲抚养,母亲已重组家庭。因小左父亲长其在外地打工,小左与外公外婆共同生活,一直待在县城长期与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相处,曾有其它违反治安法行为未追责。2023年7月犯案时,刚年满14周岁,且本次犯案造成一名受害人轻伤,未获得其谅解。此次案件,检方量刑建议——“两年六个月至三年”。
根据阅卷查看证据材料、见面会见了解、上门沟通掌握的情况,指派律师整理出一份“法律意见书”,对接审判主审法官,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家庭实际,以法说理、以理说情,反复和承办法官沟通、协调,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小左父亲与两名受害人的父母达成损害赔偿和解,并获得“谅解”。
2023年11月30日上午,该案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小左父母到庭全过程旁听,对援助律师的辩护很满意。2023年12月29日,县人民法院向小左父亲及其辩护律师送达了判决书。小左父亲在看到判决完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后立即电话联系援助律师表示感谢,并认可法院判决,不上诉。至此,该起援助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画上句号,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另悉,在2023年3月30日,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与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签署了《法律援助工作协议》。过去的一年里,该所共派驻律师前往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律援助工作站、十堰市公局信访室值班共72人次,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共300余人次,提供法律帮助或其他法律援助服务案件十余件。此次宣传报道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仅是该所法律援助案件的一个缩影。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