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4-05-20 浏览次数:2053次
2024年5月16日下午,由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主办,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承办的“网络犯罪司法适用”暨“武汉律所6+N”第三期刑事业务研讨会活动,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今天所”)四楼大会议室顺利举办。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李家军,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陆海,浙江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胡少波,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理合伙人刘丽伟,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湖北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明刚,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事诉讼(犯罪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徐光明,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雷刚,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良琼,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法学博士刘泽博,立丰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席、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汪群,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湖北省通信学会第三届信息通信专家委员会专家王颋,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八届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能源部部长、湖北省律协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朱建刚,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永健等主办、承办单位代表及特邀嘉宾和律师行业同仁共一百余人参加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长、一级合伙人付成晨担任本次会议主持。
第一单元:开幕式
开幕式由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长、一级合伙人付成晨主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李家军致欢迎辞。他代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对参加研讨会的各位学者和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感谢。李家军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刑事犯罪正不断发生结构性变化,网络犯罪也愈加频繁,这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此次开展的“网络犯罪司法适用与辩护”研讨会必将会是一场应时而生的网络犯罪主题的学术与理论盛会。他希望律师同仁们共同努力来推动解决网络犯罪中的难题,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第二单元:主题演讲
议题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
浙江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胡少波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下上台发表演讲。胡少波律师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
第一,如何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不特定人发布虚假消息或设置骗局,以远程控制、非接触性方式,有组织地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第二,如何突破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难题,胡少波律师具体从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的主观明知适用、证据审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未遂的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与涉案财物的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最后,他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列举了有关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理合伙人刘丽伟作为该话题的与谈人参与了与谈。刘丽伟律师在胡少波律师的基础上表示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主要在是接触方式上有所不同,还提出要对诈骗行为的本身作出审查、对被害人财产处分的审查等等。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湖北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明刚作为这一阶段的点评人对以上内容进行了点评。他总结归纳了五个方面问题,第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关联犯罪极其广泛;第二:主犯从犯认定困难;第三:罪名定性争议很大,量刑适用不一致;第四:认罪认罚普遍;第五:司法惯性大。
议题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事诉讼(犯罪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徐光明首先从法律法规的演进来提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中关于司法认定的要点。他提出,构罪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主观上明知;第二,被帮助的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第三,客观上提供具体的帮助行为;第四,情节严重。随后,徐光明律师进一步阐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辩护的基本逻辑主要集中于主观故意、被帮助行为构成犯罪、厘清此罪与彼罪这三个方向。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雷刚作为与谈人参加了与谈。他提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现状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扩张的问题,分享了关于帮信罪的辩护经验。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良琼对此阶段进行了最后的点评。她在上述的基础上补充了两个方面的要点:第一,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中的常见误区;第二,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辩护的辩护价值。
议题三:网络犯罪发展新趋势与辩护应对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法学博士刘泽博从五个方面出发分析了网络犯罪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如何去应对辩护等重难点问题。刘泽博律师从网络犯罪的基本内涵、网络犯罪的分类 、网络犯罪的当前状况、目前信息网络犯罪的形态趋势与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向与会人员深刻剖析了网络犯罪的新趋势。
与谈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席、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汪群从辩护角度指出网络犯罪的辩护必须要在掌握好法律知识规定的前提基础下稳步妥善解决辩护难题。
点评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湖北省通信学会第三届信息通信专家委员会专家王颋结合自身职业经历对网络犯罪发展新趋势作出了深刻总结。
议题四:电子数据审查与质证要点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八届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亮律师对此议题展开了演讲。陈亮律师分五个方面阐述了“电子数据审查与质证要点”,分别是:一,无处不在的电子数据;二,什么是电子数据;三,电子数据的特点;四,电子数据的立法沿革;五,电子数据的质证。首先,陈亮律师谈到电子数据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并介绍了何为电子数据。接着,陈亮律师从“无形性”、“多样性”、“分散性”、“易变性”、“客观性”这五个方面归纳总结了电子数据的特点。最后,他以法律规定和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电子数据的质证要点。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能源部部长、湖北省律协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朱建刚进行了与谈。他在陈亮律师分享的内容基础上,从实践角度出发,分点阐述对在线提取、远程勘验、电子数据检查、鉴定意见四种证据的质证细节。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教师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永健作为点评人进行点评。他以实际经验向与会人员阐述了电子证据鉴定现状中存在的部分在问题,并补充了质证的新思路。
第三单元:会议总结
今天所刑事部部长、一级合伙人付成晨在本次会议的总结环节中代表承办方今天所刑事部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诚挚的感谢,各位嘉宾的分享让大家收获了一场关于网络犯罪的视听盛宴,并请陆海律师做最后精彩总结。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陆海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和回应,再次代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对全体参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下一次的专业探讨和交流。
至此,武汉“6+N”刑事业务研讨会第三期“网络犯罪司法适用与辩护”研讨活动圆满结束。
编辑:王婷婷
审核:钱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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