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岩
一级合伙人
18963959300
Jyan161@163.com
教育背景: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攻读本科,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5年6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攻读研究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从事经济审判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武汉市委政法委工作,任案件协调处科长;2000年10月至2005年6月,在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工作,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工作,系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8年8月至今,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工作,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武汉多家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
金融证券、海事海商、刑事辩护等
历兼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指挥学院、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长江航道武汉工程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庄胜崇光百货公司、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银行、武汉招商地产、中国人保洪山公司、工行汉阳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武汉公司及湖北省建行营业部、武汉机床厂、武汉开关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并被聘为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
民事金融领域曾代理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与武汉医药集团贷款纠纷案,收回贷款1亿元;全额收回东星航空公司欠浦发银行本息3100万元;代理湖北省建行多起贷款纠纷案,收回贷款2亿元;代理美商维多利亚公司诉重庆中侨船务公司船舶转让案、瑞士联合银行诉昌丰化纤公司标的达2.2亿贷款纠纷案等重大涉外案件。代理了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与长航凤凰等借款纠纷,标的11.5亿元;代理民生租赁诉长航集团金融借款纠纷案,标的27亿元。
刑事领域曾代理了湖北省内极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如林某特大票据诈骗案、熊某集资诈骗案、湖北省省政府秘书长别某受贿案、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长王某受贿案、汉南区长王某受贿案,新洲区程某黑社会犯罪案、贾志宏160亿元假黄金案、湖北省民航局局长吴某受贿案、人信地产李某行贿案等,均取得极为有效的辩护效果。
民刑交叉领域:代理李某骗取贷款案、董某盗取质押黄金案(标的近1亿)中从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追赃全程代理,与办案机关紧密配合,有效维护委托单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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