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526次
法律的威严在于底线不可逾越,而司法的温度则体现在对个体境遇的体察与包容。在李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的辩护过程中,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刘丽伟律师及其团队始终秉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既尊重案件真相与法律规定,更关注被告人背后的个体命运与家庭困境,用专业辩护让法律的公正与人性的温度相得益彰,最终推动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1案件概况 当事人李某某自2021年9月起在武汉市某某足道会所担任营销人员,负责向客人介绍店内卖淫项目、安排房间并收取提成。2023年7月,公安机关对该足道会所进行清查,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经查,该会所长期组织卖淫技师提供特定卖淫服务,特定期间相关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在店工作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非法获利30万元。 2辩护策略 刘丽伟律师及其团队在本案辩护中以 “法定情节为基础、酌定情节为补充、情理考量为延伸”,聚焦罪轻辩护,核心围绕以下要点展开: 1.精准认定法定从轻情节:着重强调被告人经相关机关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完全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同时其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表达了接受处罚的意愿,依法应当获得从宽处理。 2.充分论证酌定从宽情节:被告人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主观恶性较浅,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开展工作,悔罪态度鲜明,同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以实际行动弥补自身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3.合理提出事实异议: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所得数额,我们通过细致核查证据,合理提出异议,认为该数额中包含了被告人提供正常服务项目所获的合法提成,该部分应依法予以扣除,确保违法所得金额认定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重点考量情理因素:重点向法庭陈述了被告人的家庭特殊困境,其早年丧偶,独自支撑家庭重担,家中年事已高的老人身体孱弱、生活无法自理,亟需专人照料起居,其此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初衷并非贪图私利,而是为了赚取收入补贴家用,给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无恶劣的犯罪动机,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情理考量,实现法律惩戒与人文关怀的平衡。 3辩护成果 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综合案件事实、各项从轻情节及社区矫正意见,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李红梅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 3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量刑尺度来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本案最终达成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的判决结果,属于典型的轻判情形。 缓刑的适用意味着被告人无需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既守住了法律惩戒犯罪的底线,又给予其在社区内接受矫正、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结合被告人的家庭困境,该判决让其能够继续履行对家中老人的照料责任,避免了家庭因刑罚执行陷入无人照管的困境,最大程度降低了司法裁判对家庭关系的负面影响。此外,轻判结果也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价值,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 “宽” 的导向,既实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依法制裁,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温度,最终达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家庭效果的有机统一。 4办案启示 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综合案件事实、各项从轻情节及社区矫正意见,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李红梅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 3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辩护需兼顾专业性与人文关怀,既要精准适用法律条文、挖掘法定/酌定情节,也要关注被告人个体境遇,让司法裁判更具温度。 2.证据梳理是辩护关键,通过细致核对银行流水、讯问笔录等材料,可发现违法所得认定中的合理异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充分运用、积极退赃等悔罪行为,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需在办案过程中重点推进。 4.辩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多维度辩护策略的构建,让法律在坚守底线的同时,释放包容与救赎的温暖,帮助涉案个体以轻判、缓刑的结果回归家庭与社会,这也是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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